稅務與發票

支出證明單

建立支出事實與付款資料的工作草稿,便於列印前覆核。

文件草稿工具

規則版本 EXPENSE-VOUCHER-2026.08

試算揭露

計算方法、取整與適用範圍

顯示的是目前已實作的計算方式;未建立規則表或需要判斷的情境,不會以看似精確的數字取代人工確認。

計算方法
逐筆檢查有效日期、非負整數金額與事由,將金額加總並轉為國字,生成內部支出證明單草稿。
取整方式
只接受整數新臺幣;不做小數取整。

例外與人工確認

  • 支出證明單不能取代統一發票、收據或可扣抵進項憑證。
  • 退款、沖銷、附件完整性與費用可列支性需依內控與稅務規則人工確認。

支出明細

依列印順序逐筆填寫日期、事由、整數金額與附件狀態;可用上下按鈕調整順序。

只填列印所需資料
請勿填入身分證字號、銀行帳號、完整地址或附件內容。本表單不會上傳附件,也不會自動建立分享連結。

選填,僅會列在本次內部草稿。

可填姓名或代稱;不要填身分證或銀行資料。

選填,保留交易對象的必要辨識即可。

可註記收據、付款證明或缺件原因;請勿放入銀行帳號或完整身分證字號。

第 1 筆支出

新臺幣整數

元

規則版本:EXPENSE-VOUCHER-2026.08 · 生效:2026-08-29

規則來源與使用提醒

資料版本生效日為 2026-08-29。發布前仍會依主管機關公告與內容覆核更新規則表。